小规模纳税人的减免优惠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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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政策红利来了,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如下:

一、最新发布,近日财政部发布公告,将此前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这也意味着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延至年底。

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延至年底具体政策是怎样的?

根据两部门此前发布的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怎么申报?

如果纳税人既符合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按月(或季度)销售额未达10万元(或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又符合疫情防控免征增值税优惠的,请将销售额填报在主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则填报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中,不填报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也无须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1.销售额计算

纳税人发生应征3%征收率销售额的,例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1-2月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纳税人发生应征1%征收率销售额的,例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3月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是重大利好,对希望小规模企业有所帮助,能缓解此次疫情带来的影响,走出困境,突出重围。

标签: 小规模 减免 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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