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条件

访客 458 0

法律分析: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2、第一条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您好!可以

根据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回小规模纳税人。

并不是每一个年收入不足500万的一般纳税人都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而是有两个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

(1)当时成为纳税人的原因,是因为自己是一个生产、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税纳税人,且年收入额满80万(生产企业满50万),超过当时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后,被登记为(认证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2)该企业自申请转登记之日起,向前倒推12个月(或者4个季度),这段时间的不含税收入额应该不足500万元。

提问

好的谢谢

更多4条

标签: 纳税人 小规模 转为

发表评论 (已有0条评论)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