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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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量标准——经营规模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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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来界定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

认定: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务务为主,同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纳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
(3)视同小规模纳税人,即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
(2)会计核算不健全的;
(3)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
(4)从事货物零售业务的小规模企业,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个人;
(6)非企业性单位。

标签: 小规模 纳税人 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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