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收入怎么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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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规模纳税人平时取得销售收入正常会计处理如下:
1、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结转销售成本的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月末,计提税金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4、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免征增值税的,不要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规定。
《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号,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以下简称《通知 》)相关规定,现就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小微企业满足《通知》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条件的,所免征的营业税不作相关会计处理。
小微企业对本规定施行前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

标签: 小规模 纳税人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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