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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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业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报送以下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1份;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货物存放场所税务登记表》一式四份;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档案资料》一式二份;   5.经营场所的所有权证明、租赁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1份(非经营者所有的应提供出租者的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会计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会计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7.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8.银行存款证明(即注资凭证)复印件1份;   9.有关机构的验资报告1份;   10.公司章程复印件份;   11.若为企业分支机构则另需提供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效证件、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各1份。   (二)新办商贸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报送以下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1份;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货物存放场所税务登记表》一式四份;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档案资料》一式二份;   5.经营场所的所有权证明、租赁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1份(非经营者所有的应提供出租者的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会计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会计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7.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8.银行存款证明(即注资凭证)复印件1份;   9.有关机构的验资报告1份;   10.公司章程复印件1份;   11.能证明可以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资料如已签订的购销合同、协议或书面意向复印件各1份;   12.若为企业分支机构则另需提供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效证件、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各1份。

1、一般纳税人认定表(税务局领取)2、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地法人须提供户籍证明)4、会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会计证复印件5、企业申请报告(出具书面申请、写明企业概况、申请的具体理由、履行一般纳税人的能力)6、经营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年以上)7、库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8、经营地址和库房的房屋租赁发票(最少半年)9、银行的开户许可正复印件10、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1、企业章程、验资报告(实物投资需附上资产评估书)复印件1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3、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票管理制度14、固定资产的发票和明细(工业企业)15、开票人员的会计电算化培训证复印件16、购买防伪税控专用设备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在税务局领取)17、最高限额审批表(一式三份)(在税务局领取)18、对于总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分支机构,需提供总机构所在地县极以上国家税务局批准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总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等材料的影印件)19、商业企业还需提供产品的预售合同20、长期采购合同注:所有复印件须用A4纸张,并加盖资料属实,与原件内容一致

标签: 纳税人 认定 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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