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访客 481 0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该认定的不认定 将直接按一般纳税人税率征税  新条例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降低为3%,很多增值税纳税人也许会有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冲动。

但专家提醒纳税人,要特别关注新细则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这一规定实际就是一个兜底条款,即,除了“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和“会计核算不健全纳税人”外,其他企业如果达到新细则规定的标准,未去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将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除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企业(未超过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帐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纳税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书》,并附报如下资料:1、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报告;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注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3、成立经济组织的文件、章程、协议(指成立经济组织由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成立有限公司的章程、联营企业的协议书等);4、会计人员的身份证、会计资格证书、会计电算化培训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代理机构代为记账核算的,应提供代理证明;5、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以及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说明;6、银行开户许可证及所有银行账户。在以后的经营中新增的银行账户应在十五日内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7、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时,应提供总机构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8、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商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时,除提供以上所列证件、资料以外,还应提供以下证件、资料:1、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地理位置、经营面积或房屋租赁合同(含仓库租赁合同);2、法人代表或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税务机关在接到申请后30日内审批完毕。

一般纳税人认定,所得税优惠,纳税等级,这4个常识,会计要记牢

1、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怎么认定?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根据2018年4月4日发布《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2、单位进行会计核算不能有哪些行为?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违反国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

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哪些最新规定?

根据《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4、纳税信用等级采集纳税人信息主要包括哪些?

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纳税信用信息包括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外部信息。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和评价年度之前的纳税信用记录,以及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税务内部信息包括经常性指标信息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

经常性指标信息是指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等纳税人在评价年度内经常产生的指标信息;非经常性指标信息是指税务检查信息等纳税人在评价年度内不经常产生的指标信息。

外部信息包括外部参考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外部参考信息包括评价年度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外部评价信息是指从相关部门取得的影响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的指标信息。

标签: 小规模 纳税人 界定

发表评论 (已有0条评论)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