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常见股东个税问题,你一定要知道!

zradmin 922 0

     目前,我国对于个人所得税的避税方式多处于灰色地带,如果筹划不当,很容易造成税务风险。


很多股东常常在下面这些问题上搞不清状况,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公司股东取得的哪些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当按照什么所得项目进行纳税?


一般来说,公司股东在四种情况下将涉及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一是因拥有企业股权而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纳税;二是因任职受雇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三是因转让股权获得的收入,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纳税;四是因担任公司董事、监事获得的董事费、监事费,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纳税,但若该股东又同时任职受雇于该公司,则该笔费用应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某股份公司由两位自然人股东出资成立,公司盈利后进一步扩大规模,对原股东以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这部分股利增资并未体现为个人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虽然该类收入未直接体现为现金所得,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可视为利润分配和增加注册资本两笔业务的同时发生,相当于投资收益分配的一种转变形式。又如,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的,也属于股利分配的一种形式。因此,不管是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还是派发红股,都应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但是,对于股份制企业用股票溢价发行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作为应税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某股东从其投资的企业借款,约定一年后偿还,这种临时性质的借款,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期限超过一年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则该笔未归还的借款将被认定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需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司出资购买一处房产,虽然登记至股东个人名下,但一直用于公司经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支付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以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利润分配,若公司类别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则需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除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外的其他企业,需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纳税。


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相关规定,企业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考虑到该股东个人名下的车辆同时也为企业经营使用的实际情况,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减除的具体数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



一家非上市公司的个人股东,被公司回购股权,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一)出售股权;(二)公司回购股权;(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六)以股权抵偿债务;(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所以,个人股东被公司回购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按照个税规定,个人股东获得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时,应依法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所以每次年底股东分红,表面上数字很可观,可是扣税之后缩水很大。

随着税务稽查的全面展开,个人所得税的筹划空间相对减小。国内目前关于股东分红如何避税的回答基本都是倾向于改变原有的股权结构。

比如自然人直接持股、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自然人通过有限公司间接持股不同持股方式来产生税负差异

标签: 个人所得税 回购股权 购车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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